機師取合法罷工權!華航、長榮:予以尊重、深表遺憾

記者蕭筠/綜合報導

桃園機師職業工會席下長榮、華航兩分會於7月16日進行罷工投票,今(7)日正式開票,贊成罷工人數高達百分之98,確定取得合法罷工權。對此,華航也發出聲明表示「予以尊重」,仍盼工會以旅客權益與公司發展為念,勿走向實質罷工;長榮則坦言「深表遺憾」,希望雙方能藉由溝通增加互信、消弭歧見,持續進行溝通協商,共同取得共識。

桃園機師職業工會,/記者蕭筠攝影

▲桃園機師職業工會今公開罷工結果。(圖/記者蕭筠攝影)

華航針對桃園機師職業工會罷工投票結果做出聲明,強調對於工會提出28條訴求,部分已有共識,但呼籲勞方勿堅持包裹式、資方照單全收方式談判,將持開放務實態度協商,華航也強調關於工會所稱的「求戰姿態」絕非事實,表示一直敞開大門願意接受溝通。其中,包括28 項訴求裡的航務部分,包括飛時疲勞管理、外籍機師訓練限制等,或已有申訴管道,或涉及修法,將會再行協調,至於改善待遇部分,華航則聲明必須考慮成本、避免經營危機,以及其餘部門員工感受,勞方應給予更多彈性空間,但關於放寬酒測標準及檢測方式,仍堅持呼氣酒測零檢出。

華航線上旅展。(圖/華航提供)

▼▲華航、長榮針對機師工會罷工結果做出回應。(圖/華航、長榮提供)

長榮航空,客機。(圖/TripAdvisor提供)

長榮則強調從2017年5月開始便已和桃園機師工會成員進行過5次溝通會議,多項提議也開始實行,關於日前工會向桃園市勞動局提出16項勞資爭議調解,共分成3次進行調解,每次調解5至6項議題,但因時間僅有約1個半小時,16項議題雖於已在調解會中按程序逐條宣讀,但因牽涉公司整體營運甚廣,因此無法馬上達成協議。長榮也特別針對「過勞航空」做出澄清,表示所有航班派遣均符合民航局頒定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無論飛時或是派遣人數,均符合法規與安全標準,並無過勞疑慮。最後長榮也表示尊重機師工會行使合法之工會權益,但仍希望在可行、合理的範圍內,雙方能持續理性溝通協調,在訴求之下得以兼顧各方權益平衡。

華航聲明全文: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罷工投票今(7)日宣布投票結果過半,取得對長榮及華航的罷工權,華航予以尊重,但仍盼工會以旅客權益與公司發展為念,勿走向實質罷工,對於機師工會28條訴求,部分已有共識,盼工會不要堅持包裹式談判,堅持資方照單全收,只要不影響飛安及行政管理,華航將以開放態度務實協商。

機師工會記者會所指華航散發虛假資訊的求戰姿態,顯非事實,華航一直敞開大門,從未拒絕協商,28 項訴求中航務部分,包括飛時疲勞管理、外籍機師訓練限制、ACM派遣、不按FOQA飛行計劃處分,都是現行規定高於民航法規,或已有申訴管道,或涉及修法,將與工會再行協調。省油獎勵部分,華航與工會想法一致,只要避免違反飛航計畫與安全意識的高風險省油作為,華航將獎勵機師自提可行方案。

華航認為,改善待遇部分,工會所提包括新進副駕駛員工票升級商務艙、第13個月改為全薪、辛勞度差異加給、保障飛時,及額外多給30天有薪病假,都屬勞方單方面訴求改變勞動條件,在現今航空業高度競爭下,公司必須考慮成本避免經營危機,也要考慮其餘部門員工感受,勞方應給予更多彈性空間。

但飛安是華航立業根本,對於工會希望放寬酒測標準及檢測方式,華航仍堅持呼氣酒測零檢出,至於工會成員解雇否決權、主管票選、雙向互評,將導致企業內權責混亂,希望工會與公司洽談其他替代方案,華航是全體華航人的華航,是台灣的華航,是為廣大乘客服務的華航,盼工會珍惜社會對機師的普遍觀感及乘客權益,敞開胸懷與公司取得共識。

長榮聲明全文:

針對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7)日宣布該工會發起之罷工投票結果,該會會員超過半數贊成罷工乙事,長榮航空深表遺憾,對於機師工會的各項訴求,長榮航空始終秉持一貫原則,希望雙方能藉由溝通增加互信、消弭歧見,並呼籲機師工會顧及旅客在大眾運輸的權益,長榮航空盼與機師工會持續溝通協商。  

2017年5月至今,長榮航空已與機師工會成員進行過5次溝通會議,多項提議也開始實行,對於無法執行之議題以及飛行員諸多提問,也由相關單位逐一回應或說明,並無拒絕溝通,長榮航空現有近1,300名機師,依機師工會所公布,該會長榮分會的會員為500多位。

日前桃園市機師工會向桃園市勞動局提出16項勞資爭議調解,其中5項和飛安技術管理相關、4項涉及公司管理職權及福利調整、7項和薪資待遇有關。姑且不論尚有長榮會員人數未過半的資格問題,以及非屬調整事項的管理權限是否得為調解標的等法律疑慮,當時在勞動局是分成三次進行調解,每次調解5-6項議題,調解時間每次僅有約1個半小時,雖該16項議題於調解會中按程序逐條宣讀,但此16項議題牽涉公司整體營運甚廣,且半數以上皆未在先前的5次溝通會議中提及,公司必須要做整體評估,不可能在這短短一個半小時即達成協議。然其中3項與飛航安全相關議題,公司與機師工會長榮分會出席會員的立場歧見不大,原有機會達成合意,但當時因其他分會出席成員表示若只有安全的項目調解成立,其他項目不成立意義不大,致使調解破局。

「飛航安全」一直是長榮航空成立以來的核心價值,本公司也連續十餘年在全球航空界的各項飛安評比皆名列前茅,但工會卻屢次以2015蘇迪勒、2016年梅姬颱風時的狀況來質疑公司,但2017年和2018年每次颱風,長榮航空每次的防颱會議皆邀請複數工會代表參加公司決策,將安全裕度拉到最高,在颱風來襲之前就停飛許多航班,而且絕對尊重機師的決定權,這是公司的態度與現行做法,相信員工和旅客都可以感受到。

此次機師工會開始罷工投票以來,長榮航空也多次公開表示關於飛安相關議題,願意由公司負責專業技術與飛安管理的資深機師群,邀請民航局與勞動部代表參與,和機師工會代表及未加入工會之機師代表,共同進一步討論,若機師工會願意繼續就此議題協商,應可很快取得具體結論。另外其中一項工會聲稱的「過勞航班」議題,長榮航空強調,其所有航班派遣均符合民航局頒定的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簡稱AOR),無論飛時或是派遣人數,均符合法規與安全標準,再配合Boeing子公司Jeppesen FRMS研發之科學疲勞管理工具,以確認飛行員的警醒指數,作為派遣的參考,此工具公司無法任意調整參數,因此長榮航空的每個航班皆符合AOR及經過科學數值的認證,並無過勞疑慮。

此外,一般外籍航空公司僅受各國AOR限制,但台灣航空業者除了須遵守AOR之外,區域航線另受到台灣勞基法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之規範,在工會所提出的所謂「過勞航班」中僅極少數航班因天候、航管、軍演或機械故障等因素偶爾超過12 小時而受到勞動機關裁罰,工會以這些比率極低的特殊狀況,曲解這些航班為「過勞航班」,實有誤導社會大眾之嫌。其他有關調整日支費、薪資、福利、增加休假日為123天及內部管理權限等相關議題,因涉及公司營運成本與整體制度層面,且部分議題與公司現在和其他複數工會進行團體協約協商的項目相同,基於平等對待之原則,需要進行研議。

航空運輸牽涉到海內外旅客行的權益,對於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影響甚鉅,且目前主要飛行離島航線之立榮航空飛行組員為長榮所支援,執行立榮航空的營運航班,一但罷工發生,影響範圍恐波及離島航線,尤其若在連續假期更會造成旅客返鄉不便,希望機師工會三思。長榮航空尊重機師工會行使合法之工會權益,但仍希望在可行、合理的範圍內,雙方能持續理性溝通協調,並呼籲機師同仁共同體認,相關訴求得以兼顧各方權益平衡,如決定採罷工激烈抗爭方式解決爭議,亦希望先行提供罷工預告期,降低對於無辜旅客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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