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伺候!沒高潮就打妳! 渣男硬上女友獲緩刑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3歲的陳姓酒店經紀,平時帶著傳播妹穿梭酒店及KTV,不但把女友小璇(化名)推下海坐檯,缺錢還叫對方跟家人借,後來懷疑小璇與男客搞曖昧,他屢次持菜刀、球棒等兇器凌虐對方,甚至對她潑灑滾燙熱水,更不顧小璇反對硬上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拘役50日和1年7月徒刑,均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對外打著介紹演藝圈工作名義招攬傳播妹,小璇也是被他從中部找來新北市工作,前年7月間,2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但戀情僅維持短短3個月;同年9月間,陳男懷疑小璇移情別戀,多次持菜刀、皮帶及球棒等物品痛毆女友,還拿滾燙熱水澆淋全身,造成女友頸部及右大腿二度灼傷,甚至缺錢時逼小璇向家人借錢,後來家人在臉書抨擊其行為,亦強迫女友上網做不實澄清。

2016年10月間,陳男變本加厲,不顧小璇反對硬上,還在床頭擺放菜刀及球棒,並恫嚇說:「如果做愛沒有讓我有高潮的感覺,我就要妳好看!」,最後被陳男性侵得逞,小璇擔心再繼續住下去,恐怕會有生命危險,趁隙逃跑並求救。

陳男應訊時辯稱,當時兩人不慎發生推擠,才導致熱水灑出燙傷對方,至於毆打、借錢等部分,他則推說不知情或女友說謊,後來出庭時才坦承犯行,並與小璇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陳男傷害罪部分已獲女友撤告,另外涉犯3次強制罪及1次強制性交罪部分,考量他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對方談妥和解條件,女友也願意給予緩刑,因此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而且必須接受10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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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持菜刀逼女友做愛判緩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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