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小三有吃「香腸」不能吃素 鹹溼對話成偷情鐵證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李姓男子與一名蔡姓單親媽媽,因小孩就讀同幼稚園而認識,更私下偷偷交往,事後遭李妻查覺,不僅拍到丈夫環抱蔡女的照片,還發現行車紀錄器中錄到丈夫虧蔡女有吃「香腸」,不可能吃素等鹹溼對話,認為兩人已破壞李妻婚姻,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50萬元;經法院審酌,判決2人須賠償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行車紀錄器錄到人夫虧小三說「你有吃『香腸』,怎麼能吃素食呢?」,成偷情鐵證挨罰。(示意圖/資料照)

李男年約30多歲,為國內知名電信公司工程師,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一子,去年2月,李男因送小孩去幼稚園上學而認識蔡女,2人因小孩話題漸生情愫,由於蔡女常搭丈夫的車出遊,2人交往甚密,讓李妻查覺有異,並在家中電腦發現2人的親密合照,李妻還拍到丈夫環抱依偎蔡女,且手還伸進蔡女上衣內的照片,並且在今年2月的行車紀錄器中錄下2人對話,當時蔡女提到這一陣子要吃素,但李男卻虧說:「你有吃『香腸』,怎麼能吃素食呢?」蔡女還笑著回答:「你那個比較特殊,你那個我下次要加蜂蜜…」,同年3月6日的行車紀錄器再錄到2人對話,蔡女說:「好啦,我做你小三啦」,李男回答:「我才不讓你做小三」等鹹溼對話,李妻因此向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提訟,向2人求償50萬元。

李男與蔡女到案後皆坦承出軌一事,蔡女亦承認知道李男已婚,行車紀錄器錄到的內容也是她與李男的對話,不過2人對於李妻的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法官審酌。

法官認為李妻所提供之物證,雖無李男與蔡女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但2人親暱舉動確實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已屬不正常的交往,可見2人已有感情上的交往,認為已破壞李妻的婚姻,經審酌雙方身分、經濟情況等,判決2人須賠償李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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