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2小時!婦人誘拐5歲小男童 辯:想起被遺棄的女兒

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今年6月16日晚間9時許,台中一名年僅5歲的小男童,在東協廣場遭一名36歲的周姓婦人誘拐,在歷經驚魂2小時之後,小男童終於被警方尋獲,周婦也被警方依妨害家庭罪嫌移送法辦,一審法院依和誘罪,判處周婦一年徒刑。據了解,男童的母親在廣場販售商品,6月16日晚間正值關門收店,男童被周婦以食物吸引,隨後被周婦帶往超商喝飲料,又將男童帶往其住處吹頭髮、PUB,男童母親嚇的立即報案,經警方搜索之後,順利尋獲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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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婦於今年6月間涉嫌誘拐5歲男童。(圖/翻攝畫面)

而誘拐童的周婦,平日擔任餐廳的服務生、洗碗工,她趁男童母親做生意關店時,利用食物吸引男童,將他帶離母親身邊,之後先帶男童前往附近的超商喝飲料,又把被雨淋濕的男童帶回家吹頭髮,隨後再帶男童到PUB喝可樂。男童母親發現孩子不見蹤影,嚇的不知所措,立即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後,馬上動員全所警力尋找,所幸在晚間11時許找到小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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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婦於今年6月間涉嫌誘拐5歲男童。(圖/翻攝畫面)

周婦到案後坦承涉案,她辯稱多年前曾生下一個女兒,因當時無力扶養,所以只好把女兒遺棄在澎湖,當晚看到小男童時,不禁想到自己的女兒,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警訊後依妨害家庭的和誘罪,將她移送法辦。一審審理時,周婦當庭向男童母親道歉,法官審酌周婦經濟狀況不佳,且警方順利在2個多小時後,順利找到小男童,考量周婦犯行時間不長,過程中善待男童,沒有虐待、傷害等行為,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和誘罪判處1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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