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搞烏龍!查獲8公噸「走私水產」 2嫌賣光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海巡署自去(106)年1月13日查獲一艘高雄籍漁船「明昇鴻號」,該漁船涉嫌走私中國水產櫻桃寶石簾蛤、花蛤等,檢方將涉案的黃姓船長和葉姓輪機長起訴,但海巡署卻搞出這樣的大烏龍,將查扣的水產全部混合秤重,甚至最後證物還通通讓2名被告賣光,導致最後2人皆獲判無罪釋放。

▲高雄旗津漁港。(圖/維基百科)

檢方起訴表示,「明昇鴻號」漁船葉姓輪機長,雇用黃姓船長,自去(106)年11月26日從高雄港中和安檢所報關出港,涉嫌航行至中國福建省某港口,停留40多日後返航,並於停留期間向有關人士,獲取共8502.97公斤之逾公告數額管制物品漁獲,返回旗津漁港後被海巡人員查獲,扣押漁獲由2名被告代為保管,經送驗鑑定後,證實為櫻桃寶石簾蛤、菲律賓簾蛤及等邊花蛤,後將2人依涉嫌懲治走私條例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起訴。

2名被告皆否認犯案,表示漁獲是自己捕來的,因為沒有領取政府補助用油,才關閉航程紀錄器(簡稱VDR),2人的供詞本來不足以成功脫罪,但因為海巡相關人員「不諳法令」在先,誤將扣押水產通通混在一起秤重,導致法官認為,無法證實來自中國的水產是否有超過管制數量,且相關證物皆被賣掉,全案最後判2名被告無罪。(編輯:黃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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