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佛經沒用!校園女屍命案兇嫌求輕判 法官斥非真心判無期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屏東高樹鄉去年2月發生校園女屍命案,檢警指控,34歲的王信仁因不想分手殺害前女友,犯後還拉下死者褲子製造被性侵的假象。王男雖辯稱,羈押期間接觸佛經,開始念佛、畫佛像懺悔,求內心平靜、深知悔悟,日後絕不再犯,請求輕判,但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罪由心起將心懺」,他抄佛經但沒有由心懺悔,今(15)日駁回上訴,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2016年12月29、30日透過臉書認識小12歲的邱女,並於31日交往,還同居到王男在高雄林園區的租屋處。2017年1月25日邱女想分手,開始刻意疏遠並封鎖王男臉書,接著搬回美濃住處以斷絕聯絡,後來邱女在臉書上與另名鍾姓男子互認乾兄妹,還到鍾男家借住數日。由於王男不想分手,且自認被邱女欺騙感情,付出都沒有回報,反對邱女心生怨忿,亟欲找邱女理論,但又找不到人,反而更加憎恨邱女。王男於2月初另開臉書帳號,化名「張俊傑」後,於2月8日晚上用假帳號聯絡邱女,誆以社團名義邀約邱女夜唱,將邱女拐來屏東縣某國小的籃球場與社團會員會合。

當晚9時10分,邱女來到校園川堂走廊,要往籃球場走時,王男見邱女出現,突然自樓梯下方現身,邱女見到王男突然出現受到驚嚇,王男隨即將邱女壓倒在地,並以自備的童軍繩纏繞邱女頸部至邱女癱軟,再撿拾附近的水泥柱及磚塊,朝邱女的後腦猛力敲擊5、6下,並取出自備的水果刀朝邱女胸、腹刺擊15刀致死。

王男怕事跡敗露,將邱女的褲子脫到膝蓋處,製造遭性侵的假象,並將邱女的機車及安全帽、外套等丟在校園旁排水溝,製造邱女車禍的假象。直到9日清晨6時許,有民眾在籃球場發現邱女的屍體報警,檢警循線發現王男涉嫌重大,翌日凌晨將王男拘提到案。

▲▼王信仁因殺害前女友,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翻攝自臉書)

高樹校園女屍命案,王信仁,家暴殺人,無期徒刑。翻攝自王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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