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17本存摺是「車手」?男大生竟遭警圍超商留置盤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身上帶了17本存摺,北市一名黃姓男大生遭到便衣警察攔查,甚至被3名警察扣留在超商半小時接受盤查,讓他氣得一狀告上法院,認為警方違法搜索。最終,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是合理盤查,不構成違法搜索,3警不起訴。

詐騙集團橫行 頭份警方連2天逮車手(2)頭份警分局連續2天在轄內逮捕詐騙集團車手,發現23歲吳姓男子與26歲賴姓男子接觸,應徵車手,並在桃竹苗地區提領現金,最後遭警方循線逮捕,起獲金融卡與存摺簿等贓證物。(翻攝照片)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06年11月22日

▲示意圖/中央社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北市黃姓男大生當時在羅斯福路一家超商提款後,便在一旁用餐區整理書包。沒想到,蔡姓便衣刑警見他身上帶著17本存摺,懷疑他是詐騙車手,要求出示證件和存摺。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黃男表示當時便衣刑警大聲嚷嚷他是詐騙車手,加上對方未出視證件,他以為遇上金光黨向店員求救。

這時蔡男才掏出一張破爛證件說是警察服務證,黃男不信拒絕配合,蔡男便以無線電呼叫穿著制服的員警到場。黃男表示自己身上會帶包括自己、母親和女友共17本存摺是因為鄉下交通不便,補登存摺不易,才會由北上的他代為補登。但三名員警卻將他圍在超商角落,逼他交出存摺和證件,無法離開的他無奈之下只能拿出存摺給警方拍照。

黃男表示,當時他一度想走出超商求援,並大吼「警察不可以這樣子」提出抗議,要求對方依照《刑事訴訟法》記錄異議,但都被拒絕,警方說自己沒義務這樣做,氣得黃男痛批:「他們破壞了法律,又以他們要維護正義這個理由,來當他們違法的藉口。」黃男律師強調,黃男身上僅一張提款卡,不符合一般車手拿卡領錢的狀況,主張警方盤查違法。加上確認黃男身份並非通緝犯、現行犯就該讓他離開,警方卻繼續滯留他查驗存摺,等同是「強迫搜索」。最後黃男揚言開直播,警方才說搜索完離開。

蔡姓員警在庭上表示,由於黃男拿的存摺有女友的,第一時間無法確認存摺是否為真,才會花較多時間盤查。檢方認為,警方可針對合理懷疑其有犯罪嫌疑者查驗身份,即使最終證明黃男非「車手」,但也無法認定警方涉嫌違法搜索或強制罪。且蔡員並未大聲嚷嚷讓其他顧客聽到,認定不構成公然侮辱。(編輯:林昀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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