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同僚逞慾!職軍丟飯碗「賠百萬保自由」當油漆工…要67個月才能還清
2026/08/30 1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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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林姓現役軍人去年與同僚至民宿包棟出遊,竟趁清晨眾人熟睡之際,潛入房間對女同僚強制猥褻得逞。被害女子事後憤而提告,林男也因此案退伍。案件審理期間,林男與被害人達成100萬元調解,並承諾分期支付賠償金。宜蘭地方法院考量林男已認罪且展現悔悟,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宜蘭林姓現役軍人去年跟同僚民宿包棟出遊,清晨趁大家都在熟睡,對其中一名女同僚強制猥褻得逞,事後挨告,林男因案退伍,以100萬達成調解,已給付33萬元,剩餘67萬須以每月支付1萬元直到清償完畢;法院考量,他認罪、達成調解,已有反省悔悟之心,依法判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2025年跟同僚一同前往宜蘭縣某民宿包棟出遊,當天清晨,趁大家都在熟睡,竟趁機潛入房間,對同行的一名女同僚強制猥褻得逞,事後受害女子不甘受辱,通報憲兵指揮部並提告。
偵查期間,雖監視器畫面拍到林男犯行,但無法清楚辨識是否有侵犯行為,也沒在女同僚身上驗出DNA,因此,認定強制性交罪嫌不足,只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他也因案退伍。
審理期間,林男跟受害女子以100萬達成調解,已給付33萬元,自今年5月起每月支付1萬元,並自陳,智識程度為高中畢業、未婚、現從事油漆工程。
法官認為,林男跟受害人為同僚關係,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犯下強制猥褻行為,造成她身心受創,欠缺對他人意思決定自由及性自主權利之尊重,考量認罪、達成調解,已有反省悔悟之心。
法院審理後,將林男依強制猥褻罪,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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