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一廣場/菸捐很正義?拿吸菸者開刀錯了嗎?

文/胡博硯

這兩天有闗所謂的四百億紅包的新聞滿天飛,最後行政院澄清這一切都還在討論當中,事實上來說,如此巨大數目的給付本來就不可能由一個人的來作成決定,除了預算必須要經由立法院審議外,可能還會涉及到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所以並無法立即的回饋到基層民眾。不過,同時間也有兩則新聞的出現,其中之一為台北市聯合醫院藥劑部2名陳姓主任,涉嫌利用「社團法人台灣臨床藥學會」的名義,取得有關「長照藥事服務計畫案」的3項標案,竟以不實資料請款,從中牟利300餘萬元,對此黃國昌委員也表達了嚴重的不滿,並於臉書怒批:「菸稅不是給你拿來貪污的!」另外一則新聞則是綠委要求停徵菸稅,因為為了要撥補長照的支出所以在前年修改了菸酒稅法,其中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五百九十元調整至每千支(每公斤)徵收一千五百九十元。換言之,每支就是一元,如果以二十支裝為一包香菸,則一包就漲了二十元,對很多抽菸的基層民眾來說,這點的負擔不可謂不大。當然抽菸這件事情,對健康可能造成一定的風險,也因此我們除了菸酒稅以外還有菸品健康福利捐,也就是菸捐。

香菸、抽菸、菸癮(圖/翻攝自Pixabay)

▲菸捐用於長照就是正確的分配嗎?作者提供深入反思的觀點(圖/翻攝自翻攝自Pixabay)

菸捐跟菸酒稅的功能完全不同,菸酒稅的出現乃是在取代原來的菸酒公賣制度,而從人民的經濟行為取得稅收作為國家的財政收入。稅乃是一般民主國家的主要財政來源。相對的你看對岸中國大陸,國家的很多收入就不是來自人民的稅收,而是國家經營商業所得。也因為如此,必須要從人民的經濟、消費行為當中來課稅,但是也要考量到人民的負擔能力,否則負擔過重其實是違反憲法要求的。但是菸品健康福利捐則是一種特別公課,其用意在於解決這個群體造成的問題或求其利益,因此必須要有特定的使用方式才可以。例如依法這個菸捐必須要有百分之五十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之用。不過,我們目前的菸捐使用方法其實也大有問題,因為吸菸確實可能造成健康的問題,所以用在全民健康保險的安全準備勉強講的過去,但是其他的使用相目,例如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等,到底跟吸菸者有什麼關係,另人難以連結。

國健署今(2)日舉辦「菸害out無菸in,無菸的家好處多」記者會,與網路人氣插畫「小學課本的逆襲」作者推出「拒絕三手菸 從戒菸開始」影片。(圖/記者楊晴雯攝)

▲作者認為,菸捐的徵收必須考量關聯性及負擔能力(圖/資料照)

而在當初由於連年上漲的菸捐,使菸捐從最早不到一百億元的收入現在長到超過三百億元。但同時間也使得抽菸的成本上漲,抽菸人口也授到抑制,而長照經費缺乏的時候,頭腦又動到這群人身上,但是基於菸捐已經很高了,另一方面,菸捐的使用必須要有特定目的的要求,因為如上面所說的菸捐乃是一種特別公課,倘若由菸捐收入來撥補長照,會再度被質疑的是吸菸者與長期照護的關係為何?非吸菸者為何不需要負擔這樣的費用呢?而菸捐倘若移播來長照使用,也可能會造成全民健康保險準備金的不足,危害到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穩定性。最後,行政院遂決定要修改菸酒稅法,大幅提升菸稅的稅率,在菸酒稅法的立法理由中更大剌剌寫出來,「歷次菸捐之調漲,因對菸品消費量產生抑制效果,已造成菸品菸酒稅稅收之減損,從九十五年至一百零一年止,菸品健康福利捐增加二百四十億元,菸稅則減損四十三億元,損及政府一般財政收入。」如此一來,顯然就表明了國家缺錢作長照,所以拿你們抽菸的人來開刀,也因此修法之後都被戲稱「吸菸救長照」,如此一來我們到底是希望人民抽菸還是不希望人民抽菸呢?而在造成人民的怨言後,去年敗選後蔡英文總統突發奇想提出研發平價「新長壽菸」的想法,然而我們為何菸會貴的緣故,不是我們的菸不平價,而是菸理面含有的稅捐過高的緣故。一個沒有考量到負擔能力的稅捐政策,以及把全國的長照負擔加諸在吸菸者身上,才是應該要去檢討的。

《作者簡介》胡博硯,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求學生涯足跡遍及台灣,最後落腳柏林當了馬克思、俾斯麥的學弟。專長為法律,將改善台灣勞工處境作為畢生志業,並期許能以法學為基礎,提供民眾走出台灣視野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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