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都大了!目睹1家3口用餐 她始知丈夫外遇組家庭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王姓女子,離婚後又搭上有婦之夫,兩人暗中交往4年多,期間還生下1個女兒,直到去年3月間,王女和男友帶女兒外出用餐,遭男友元配李女撞見並拍照,事後再向丈夫逼問出真相,憤而對王女提出告訴;高雄地院認為,王女與李女丈夫通姦,4年來共計82次,遂依妨害家庭罪判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女明知男友是已婚男人,仍決定與他交往,並帶回住處發生性行為,從2014年7月起至2016年12月止,每年嘿咻30次,換算共計75次;從2017年9月到2018年3月止,每月嘿咻1次,加起來也有7次,合併總共82次。

直到去年3月25日,李女目睹自己丈夫帶著王女及1名幼女去用餐,再一同返回王女住處,李女拍下照片後,進而逼問丈夫真相,李女丈夫只好誠懇道歉,順利取得妻子諒解,李女只對王女提告相姦罪;王女應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她態度尚佳,加上離婚又沒收入,遂依犯82個相姦罪,每罪判處2月徒刑,合併判她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性愛、愛愛、做愛示意圖/pixabay

▲王女與有婦之夫交往還生下1女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