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半年「去環島」!公司爆氣解雇 反遭法官判無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內湖某大賣場一名朱姓員工,前年因為頸椎疾病請病假半年,但公司發現她在病假期間不僅能舉辦婚禮,甚至還去了14天的環島旅行,於是在去年1月要求復工不成後,就直接將朱女解雇,沒想到結局竟然神展開。

根據《聯合報》報導,朱女聲稱在前年2月29日下午,遭陳姓主管扯髮、推頭,導致頸椎受傷,於是向公司請半年病假休養,時間從前年6月到12月31日。後來公司在去年1月通知朱女應於9日到職上班,並否準了第二次的請假要求,朱女得知後立即在當月申請勞資調解,不料1周後就被公司直接解雇,氣得她走上法律途徑,要求公司按月給付工資、並請求30萬元損害賠償。

不過公司卻主張,朱女受傷原因並非職業傷害,加上動手方已給付10萬元和解金,認為公司沒有支付必要;況且朱女在6個月的病假期間,不僅能參加新北市集團婚禮,還能進行為期14天的環島旅行,事後卻聲稱身體情況難以復工,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經過審酌後,台北地院勞工法庭上月指出,公司方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解雇朱女,明顯違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所以雙方的雇傭關係仍然存在,公司方需從上月16日至復職前一天起,按月給付2萬5800元薪水給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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