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家的感覺?少女與4男尋歡找愛 語出驚人「做愛很爽」

的確很爽,但不是這樣爽啦(哭)~

sexy (Flickr-Lies Thru a Lens)
(示意圖/翻設於Flickr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縣一名未滿16歲的少女小米,因母親改嫁、同母異父的弟弟出生失去關注,便翹家找尋「被愛」的感覺,但卻錯把性愛當親情的歸屬,一年多以來與高中同學、打工夥伴、陌生網友四名男子發生性關係,家人得知之後怒告那些性愛對象,沒想到小米卻不在乎地表示「做愛很爽!」桃園縣府得知情況後馬上讓社工介入訪談,但小米仍不斷離家「被愛」。

小米外型清秀、家境也不錯,三年前母親改嫁後,原本受寵的她因同母異父的弟弟出生而失寵,去年起開始翹家、翹課,常常人間蒸發,連母親都計無所出;近一年,母親追問下她才娓娓道出,她常常住在不同的男生家裡,而且前前後後至少與四名男子有性行為,對象除了高中男同學、打工男同事外,還有已經成年的陌生男網友,性行為的開放程度讓母親認為女兒不懂事,遭拐騙才失身,便一狀告上警局,但沒想到小米之後仍常常離家出走,回家後又自己透露與其他男人有性行為

警方受理案件時因為每次的對象都不一樣,還一度以為是「仙人跳」案件,直到警方傳訊給被告男子後,才發現他與上一名挨告人認識,警方便問「難道你不知道XXX也被她家告嗎?」被告男子尷尬地回:「我知道啊!但他自己跑來找我呀。」小米到案後也很直接地說「我沒被強迫」,甚至語出驚人表示「做愛很爽!」讓警方聽到感到相當害羞,後來經過了解才曉得原來小米因為在家中失去寵愛,才讓她到外急尋家的感覺,卻價值觀偏差,錯把性愛當作親情般的歸屬感。

桃園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得知後,緊急派社工輔導,據中心主任表示,目前小米的狀況已經在掌控之中,社工會到家中訪談,並協助家長恢復家庭功能,避免讓她錯愛下去;經《蘋果日報》記者追蹤,發現小米受社工輔導後,因為母親仍然管不住她、也無法限制她的外出活動,現在母女倆已經達成協議,只要小米在外面不回家,一定要讓家人知道她人在哪裡,沒想導小米日前又到外尋歡找愛。

邱英豪律師表示,16歲以下未成年人有發生性行為,涉《刑法》第227條,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因未涉嫌人未滿18歲、又是兩情相悅,法官將給予減輕或免刑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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