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女嬰疑遭虐 小臉頰慘瘀青…母男友怕被關竟連夜帶走!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再過幾日就是兒童節,沒想到又傳出讓人心痛的虐嬰事件!雲林一名20多歲的單親媽媽獨自扶養年僅9個月大女兒,但就在今年2月時,社會處接獲女嬰疑似受虐的通報,社工前往關心發現,女嬰臉頰確實有瘀青等傷痕,母親也坦承黃姓同居人會捏女兒的臉頰。社工除了介入處理,還替女嬰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但就在開庭時黃男竟落跑,帶著母女跑不見。所幸經檢警連日的追查,終於在前(3/31)日於斗六某間旅館找到人,為避免憾事發生,目前已將女嬰安置在安全的地方。

▲雲林一名9月大女嬰疑似被媽媽同居人施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年僅20初的年輕媽媽,和前夫生下女嬰後沒多久就離婚,由她獨自扶養目前僅9個月大的女兒,後來這名媽媽認識45歲的黃姓男子,兩人進而交往同居。年輕媽媽帶著女兒和黃男在雲林斗南租屋,不料兩人工作不穩定,沒什麼收入外還已積欠好幾個月的房租,因此成為社會處高關懷的高風險家庭,定期都會有社工前往關懷、訪視。但就在近日,社工發現女嬰怪怪的,除了特別愛哭外臉上也有大小瘀傷,懷疑是被施虐。

面對社工的質疑,女嬰媽媽坦承,當女兒哭鬧時男友會受不了,有時候會捏她臉頰。就怕幼小生命來不及長大,今年2月間,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工以雲林縣政府名義向雲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暫時保護令,很快地獲准,但就在3月27日要開庭審理決定核發1年期的通常保護令時,黃男不僅沒出庭,女嬰媽媽也在事後聯絡不上人,讓社工相當擔心,深怕該對母女出了什麼事,於是趕緊通報雲林婦幼保護聯繫平台。

對此,雲林檢方表示,因為黃男擔心自己會吃上官司加上得知保護令審理情,所以才會連夜帶著女嬰媽媽和女嬰離開租屋處。所幸經檢方加上警方和相關單位的合作找尋,終於在上個月31日下午找到人,於斗六某旅館房間內順利找到母女,而黃男則逃逸無蹤。就怕又有意外發生,目前女嬰已由社會處安置中。

小女嬰得以平安獲救,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這都要多虧地檢署第一時間馬上和雲林縣政府聯合成立「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可以避免通報和處遇機制不足的狀況,讓可能受虐的嬰兒、小孩能在最短時間內被救援,降低死傷悲劇的可能性。盼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未來可以提高救援和防範的功能,讓憾事降到最低。(編輯:張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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