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乾哥性侵?一張「I LOVE YOU」貼圖讓她敗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蘇姓男子去年在家中替乾妹處理債務問題,事後遭乾妹指控性侵;但台北地院根據LINE紀錄,發現這對乾兄妹在事發後一周仍保持密切聯繫,且案發後3個小時,蘇男傳訊叫乾妹「早點睡啊」,她回「晚安」跟「I LOVE YOU」貼圖,行徑不像遭性侵被害人的情緒反應,因此認定積極事證不足,判處蘇男性侵無罪。可上訴。

被害乾妹指控,她與蘇男是同學,平日以乾兄妹互稱,無任何曖昧或追求,因共同朋友欠她錢,才會在2018年2月25日晚間9時許前往蘇男家,想請蘇男幫忙處理,大家討論到一半,其他人都離去了,只剩2人,蘇男就將她壓在床上,她有說「不可以」,但仍被性侵得逞。

性愛,做愛,情侶,夫妻(圖/pixabay)

▲蘇男遭乾妹指控性侵,但因LINE紀錄獲判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開庭時,蘇男坦承與乾妹發生關係,但堅稱當時因乾妹先拍打他下體,他才回拍乾妹下體,接著就互摟親吻,「很自然地就發生性行為」,而且他幫乾妹脫褲子時,乾妹也沒有不願意或拒絕,況且在褲子脫掉後,乾妹還先後要求他去關房門及關燈。

法院根據2人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案發後3個小時,也就是26日零時,蘇男發送「早點睡啊」訊息給乾妹,乾妹7分鐘後回傳「到了」、「晚安」等訊息;26日23時許,蘇男轉貼「幫忙處理債務」的訊息給乾妹後,乾妹馬上回傳「I LOVE YOU」貼圖及「不可以回收訊息」的訊息給蘇男。

儘管被害乾妹聲稱,她不知道房燈為何被關掉,結束後騎車回家,她雖有回傳訊息,但是因為蘇男是流氓,LINE對話的「I LOVE YOU」貼圖,是她上班時,手機放口袋不小心按到傳出,但北院認為,案發後到同年3月5日,被害人與蘇男仍保持密切聯繫,與常情有別,檢方舉證不足以認定蘇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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