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賣房少18萬元!屋主控房仲服務費「多收1%」

記者許信欽、林昆慶、鄭仕欣、郭翊軒/新北報導

最近有民眾投訴,透過房仲賣房,最後的仲介服務費竟然跟當初的合約內容不符, 原本講好是3%,最後換算出來的費用卻變成4%,他也控訴對方拿空白的服務費確認單讓他簽名,讓投訴人感覺被騙。但房仲也出面回應,否認有拿空白單讓對方簽名,有爭議的費用也暫時不動,等待司法釐清。

▲投訴人黃先生控房仲詐欺。

投訴人黃先生:「詐欺嘛,就是用這種不正當的手段詐欺,讓我簽了,那你寫得更多,寫5%不是更好嗎,那我不是也得認嗎?」

拿著確認單,黃先生氣炸了,因為他透過房仲賣房,最後的服務費趴數跟他預期的不一樣。

看看合約是在今年3月12日簽下,其中清楚載明雙方議定「服務報酬」為成交價3%還有房仲親筆簽名,但到了3月23日,服務費確認單上成交總價和服務費金額一推算,竟然變成4%。

賣房少18萬元!屋主控房仲服務費「多收1%」

▲雙方清楚載明議定「服務報酬」,最後仍出現爭議。

投訴人黃先生:「實際上,它是用這個來掩護這張空白的,然後又拿了一張這個,一樣的道理說要做簽名。」

黃先生投訴,當初這張服務費確認單簽名時全是「空白單」,因為他們認為,會以當初的合約為主便相信房仲,但沒想到事後拿到的金額,差了1%,等同少拿了18萬5800元。

房仲業者公關江龍名:「加盟店並沒有拿空白的單據讓他填寫之後,才去補上相關的數字,其實是在一開始的時候,在契約變更的同時,就已經明訂了相關的,不管是總價以及服務費,相關的一個條文的內容,而雙方取得同意才去簽訂。」

房仲強調,有跟賣方進行「契約更改」,現在有爭議的1%服務費也原封不動。

賣房少18萬元!屋主控房仲服務費「多收1%」

▲房仲強調,有跟賣方進行「契約更改」,現在有爭議的1%服務費也原封不動。

事實上,房仲市場普遍以「買方付1~2%,賣方付3~4%」的規則收費,甚至有房仲僅收0.5%仲介費也時有所聞,現在雙方將進入司法程序交給法院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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