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乳癌妻不孕!富商夫外遇播種產3子 正宮怒求償2.8億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江姓婦人和經營貿易公司的鄒姓丈夫結婚多年,婚後並無一子半女,但江女先前去辦戶籍謄本時,卻發現多了3個孩子,她事後調查才知道,這3名子女都是丈夫出軌康姓女子生下的,氣得對兩人提告通姦。刑事方面,鄒男和康女遭判5月徒刑;民事方面,江女求償2億8792萬元,且要求對方支付她每個月20萬的乳癌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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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男出軌康女產3子女。(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江女前年10月發現戶籍謄本裡,平白多出了3個小孩,調查後才知,丈夫因為工作原因認識康女,之後兩人發生婚外情,多次在飯店激戰,生下2男1女,其中一對是龍鳳胎。沒想到事後她跟鄒男對質,對方還將她不孕當作外遇理由,氣得她怒告兩人通姦。刑事方面,鄒男和康女因為妨害家庭,去年遭新北地院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懷孕-孕婦-胎兒-(圖/pixabay)

▲江女表示,自己先前曾生下一名女兒。(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案件審理期間,江女也提出民事求償,主張曾和前夫生下一女,並非丈夫所指的不孕,求償精神撫慰金1000萬元;還指控,康女生下的3名子女侵害她繼承丈夫財產的權利,要求賠償2億7792萬元,共計2億8792萬元。另外,江女還說,她現在罹患乳癌,丈夫卻對她不聞不問,還和康女發生婚外情,且至今每日都會到對方家,導致她身心受創,病情遲遲無法好轉,因此要求他們需支付她每個月20萬的醫療費。

對於江女的指控,鄒男表示,因為他是孩子的父親,才會到康女住處探視小孩,並非持續有來往,且每個月20萬醫藥費沒有出示證明,求償並不合理。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江女未對醫療費做出舉證,且鄒男目前仍健在,並無繼承事實發生,加上撫慰金1000萬元過高,因此駁回江女要求;但鄒男和康女侵害江女配偶權屬實,最後判兩人須賠償江女200萬元。(編輯:朱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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