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曖昧男同事 夫目睹她進摩鐵崩潰…小王寫悔過書還不怕

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郭姓男子,他懷疑妻子和邢姓男同事有曖昩,尾隨跟監目睹妻子和邢男進汽車旅館,且2人還手牽手在台北市鬧區逛街,邢男因此還寫了2次悔過書,郭男憤而向法院民事法庭請求損害賠償,要求精神慰撫金50萬元。但基隆簡易法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男開價太高,判邢男須賠償郭男5萬元。

情侶,牽手。(圖/翻攝自Pixabay)

▲郭男目睹妻子與男同事進摩鐵還牽手逛街,怒向對方提告求償。(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郭男先是發現妻子經常晚歸,查閱妻子車輛上的行車紀錄,得知她常開車載送邢姓男同事返家,且兩人言談曖昧。今年4月18日晚上7時許,他尾隨妻子行蹤,目睹妻子和邢男前往基隆市大武崙新好景汽車旅館,4月24日晚上7時20分許,又目睹兩人手牽手在台北市鬧區逛街。

郭男事後怒向邢男追問,邢男擔心郭男大肆張揚,5月3日簽署「悔過書」,但之後邢男又和郭妻聯繫不斷,郭男又約邢男5月6日前往大武崙派出所和談,邢男二度寫下「悔過書」。

郭男不滿邢男和妻子過從甚密,已破壞他們夫妻間信賴基礎,導致他幾乎精神崩潰,因而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要求賠償50萬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邢男和郭妻確實有逾越普通朋友社交界線之逾矩往來,且邢男也知道對方是人妻,導致郭男喪失繼續經營婚姻生活之動力,侵害情節重大,判邢男須賠償郭男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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