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闖紅燈連吃2紅單 辯「月入2萬交不到女友」求法官撤銷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請求撤銷罰單理由百百種,有人藉口說急著回公司開會,有人說內急上廁所,但你可曾看過有人以「交不到女友」為由請求撤銷闖紅燈罰單?桃園一名陸姓男子,去年12月間,連闖2個紅燈,被民眾拍下檢舉,事後吃上2張1800元罰單;陸男不服舉發,認為當時自己是有急事才會闖紅燈,並指出自己月薪僅2萬多元,根本無法成家立業、交女朋友,痛批檢舉人吃飽沒事幹,甚至還搬出「毒樹果實理論」,認為檢舉人惡意跟蹤挾怨報復,取得證據的方式已違法,因此並無證據能力,但法官審理後逐一打槍陸男辯詞,駁回陸男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陸男去年12月10日晚間6時許,1分鐘內分別在大園區中正東路、中油街口及中正東路、高鐵北路三段路口,連闖2個紅燈,被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向警方提出檢舉,遭開出2張1800元闖紅燈罰單。

陸男不服判決,上訴主張,當時自己有緊急事務需要處理,卻在1分鐘內遭不明人士跟蹤、跟監及偷拍,懷疑檢舉人有無請領檢舉獎金、主管機關有無濫用職權,他更搬出「毒樹果實理論」認為檢舉人挾怨報復,對方取得證據的程序已違法,因此該項證據並無證據能力。

此外,他也表示,臺灣經濟已極不景氣,自己月薪僅2萬多元,基本生活快生活不下去,根本無法成家立業、無法交女友、養老婆,痛批檢舉人吃飽飯沒事做,做這種窮極無聊的缺德事,懇請法官傳訊檢舉人到案說明其心態,並要求撤回原處分。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則主張,陸男違規事實明確,且陸男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並認為裁罰符合比例原則,並無違誤,認為應駁回陸男上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交通事件裁決處認定陸男的違規事實並無違誤,而陸男聲稱遭不明人士跟蹤,卻並未舉證說明確實遭到跟蹤,因此難以認定他的說法屬實。

法官也解釋「毒樹果實理論」指先前違法取得的證據,有如毒樹,本於此而再行取得的證據,即同毒果,為嚴格抑止違法偵查作為,原則上絕對排除其證據能力,但這些都是英美法制理念,台灣並未引用,再者「毒樹果實理論」屬刑事證據法則的一種,不適用於屬於行政處分的交通裁決上。

法官認為,陸男的2張闖紅燈罰單,都是被處法定最低罰鍰1800 元,交通裁決機關依法裁處法定最低罰鍰,認為原處分並無違誤,因此駁回陸男上訴。

-紅綠燈-

▲法官駁回陸男上訴。(示意圖/資料照)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見證女同志婚禮 《全明星》鄭靚歆帶德國妻放閃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