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代音樂長這樣?古典音樂「崩壞」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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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UZIK

西方音樂史—和諧與不和諧?

對您而言,如何的聲響或音樂算是和諧的呢?對大多數當今聽眾而言,好聽音樂的定義通常少不了旋律和調性和聲的存在(在此暫指廣泛的調性和聲,非針對音樂史上某特定時期探討)。但若嘗試追朔到西方音樂的根源,可以發現我們今日認知所謂「和諧」的調性和聲,在西方音樂歷史中,並非是一直以來就被認為是和諧的。

對古希臘人而言,當時只有完全八度、完全五度、和完全四度三個音程被認為是和諧的(symphoniai)。到了中世紀時,各方理論家延續了如此說法,並將完全八度和完全五度音程稱為「完全和諧」(perfecta consonantia)。完全四度則一直保有一定的爭議,被某些理論書籍歸為「完全和諧」(perfecta consonantia),某些則將其歸為「中間和諧」(media consonantia),或是「不和諧」(dissonantia),又或是「不完全不和諧」(imperfecta dissonantia)。

到了11世紀末期開始,根據不同的理論書籍記載,大小三度以及大小六度音程逐漸被歸類為「不完全和諧」(imperfecta consonantia)。觀察多本理論書的記載後我們可以發現,同樣是那些音程,到了16世紀末時卻已經不再有任何音程被歸類於「不和諧」(dissonantia)的類別了。由此可見,隨著音樂語法的發展,我們感知「和諧」的範圍逐漸向外擴張。

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為什麼現代音樂長這樣?答案已經揭曉,就是由中世紀對於和諧範圍的擴張持續衍伸延續而來的。這個擴張可以說是從音程和音高開始,漸漸觸及和聲和調性,然後向外擴張到所有可以想像到的音樂參數,像是曲式、時間性、節奏、音色、配器等。不可否認的是,擴張的速度隨著文明的進步以及資訊交換的便捷逐漸加快。若我們觀察20世紀初到今日所存在過的現代音樂語法,和過去的幾世紀比起來,確實可以說是信息爆炸。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停留在音程和諧度的探討。在16世紀的Ars Discantus裡,首度出現有理論書提到對位音的不和諧現象需被注意 ;因此時的複音音樂只需要使其對位聲部與素歌間的音程和諧即可,但卻可能造成兩個對位聲部之間不和諧。

16世紀理論家彼得.亞倫(Pietro Aaron)首先認為水平式聲部寫作模式過時,並提出垂直式寫作法。但和弦和聲概念的形成,則是到理論家匝林多(Gioseffo Zarlino)時才被正式提出。漸漸地,以三度結尾的例子也越來越頻繁。此時,音樂創作語法逐漸由「音程複音音樂」演變到「和弦複音音樂」。到這裡,我們可以理解到音樂語法的演化是經由逐漸的推翻和多次確認而達成的。到了巴洛克時期(1600~1750)中期,和弦複音音樂也經過演變,漸漸形從「調式複音音樂」轉變為「調性複音音樂」。進入古典時期(1750~1820)後,調性和聲音樂更是漸漸取代了複音對位的技術,成為樂曲創作中主要的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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