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殺輔仁女大生埋屍免死 理由竟「藥物昏迷死時應無痛苦」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假神棍騙財騙色的黃文進,2013年誘殺埋屍陳姓女大生,雖然手段兇殘,但一審便逃過死刑,被判無期徒刑,二審、三審依舊免死,理由是死者生前先被下藥迷昏,死時應無太大恐懼、痛苦「非屬最嚴重犯罪」。這樣的理由就連前法醫高大成都「舉手投降」,外界更是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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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女大生白骨案,兇手黃文進經三審,全獲判無期徒刑,逃死確定。(圖/資料畫面)

就讀輔仁大學的陳姓女大生,自2013年4月起突然沒到校,家人也聯繫不上她,只得報警協尋。當年承辦的員警透過通聯,發現陳女最後出現的地點是高鐵嘉義站,以此線索抽絲剝繭,終於逮到兇手黃文進,但陳女早就成了一堆白骨。

進一步追查,原來陳女為了和前男友的感情問題,四處求神問卜,輾轉找上開設徵信社已婚的黃文進。黃文進自稱能通靈、畫符作法,以符水迷昏陳女,在陳女的裸體上作畫並拍下「自存」甚至性侵。又在得知陳女父母皆過世,名下擁有公寓等遺產後,誘騙陳女貸款、賣房,自己從中賺取300多萬元暴利,期間黃文進與陳女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但疑因陳女太緊迫盯人,黃文進感到不耐煩開始疏遠,甚至動起設局迷昏陳女再殺害的念頭。

黃文進先是誘騙陳女南下到嘉義,說是要幫忙作法,迷昏陳女後,朝陳女口鼻強瓦斯灌,讓陳女缺氧死亡,再將屍體載到台中烏日一處溪邊掩埋。案件爆發,黃文進在警方戒護下重返棄屍地模擬,現場員警不諱言,根本感受不到黃文進的悔意,直到成白骨的陳女屍體被挖出,黃文進雖有下跪,但一滴眼淚都沒流。

▲法院判無期徒刑的理由,竟是「死者生前並無遭受恐懼或痛苦,非最嚴重犯罪。」連前法醫高大成都看不下去(圖/資料畫面)

一審法官認為,黃文進並沒有凌虐陳女,且陳女死亡時並沒有遭受痛苦、恐懼,因此沒有將兇嫌與世隔離的必要,將黃文進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就連前法醫高大成都看不下去,痛批判決根本莫名其妙「那不是人家難過不難過的問題,人家就不想死,你把人家弄死,就是手段兇殘。」不少網友更痛批「這不叫最大惡極,什麼叫最大惡極!」

只是這樣的判決,上訴二審,法官竟也認為對比2013年一件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以砍頭、挖眼、剖肚等殘忍行徑來看,黃文進的手法顯「非屬最嚴重犯罪」,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三審最高法院又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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