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被控公園「掏槍」又伸入揉胸 法官判決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夏姓男子,被控假借錢為由約出女網友後,卻在公園裡「掏槍」還伸手襲擊女網友的胸部。夏男被依猥褻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女網友的證述尚缺證據,裁定無罪,全案可上訴。

▲女網友控訴為了借錢與夏男見面,卻遭猥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女網友控訴,夏男得知她急需用錢,假好心答應借款,2018年9月1日2人相約在新北市安泰公園。沒想到,夏男不僅突然熊抱她,還脫褲露出生殖器「尻槍」,甚至伸手進女網友的衣服內搓揉胸部,嚇得女網友死命逃離,事後決定提告。

對於女網友的指控,夏男並未否認做了該些動作,但強調當時沒有違反女網友的意願,女網友同意他這麼做。委任律師則表示,疑似因女網友沒借到錢,心生不滿才會提告,其說法不具證據力。

士林地檢署依猥褻等罪將夏男起訴,不過法官認為,女網友經多次傳喚,甚至拘提都未到庭,證據尚缺補強,且案發地點為開放空間,若夏男真有違反意願,女網友大可呼救,因此說詞尚有疑慮,判決夏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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