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學生出國 法律學者:想要有權,麻煩請立法院修法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5)日公布,國內新增6名「境外移入」案例,其中案59為北部一名高中生,1月與家人同遊希臘、3月5日返台後確診。新北市教育局今(16)天開第一槍,新北師生即日起至6月底前應暫停出國,如有必要需先向就讀學校專案申請核准,之後陸續也有其他縣市跟進。這個宣布引起法界譁然,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就直言,防疫不能防到連法治都沒有了。

▲疫情衝擊觀光,機場旅客人次大減(圖/資料照)

劉宏恩表示,道德譴責或勸阻民眾出國當然可以,但是法律上縣市首長無權自行頒布「命令」禁止人民出國。「想要有權,麻煩你請立法院修法,而且要符合比例原則。防疫不能防到連法治都沒有了」。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說,防疫和法治可以並進,不必弄成二元對立,更不可以為了防疫破壞了法治。如果地方政府可以超越法律規範,以防疫為名恣意宣布特定群體出國,那改天是不是也能超越法律規範,以防疫為名恣意徵收你家的財產呢?
苗博雅表示,法治國家是法律比官大,不是官比法律大。如果可以超越法律規定胡搞,任何人都能擺出一副大有為父母官的樣子。「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達成任務,才是真本事」。

律師林智群也說,很肯定新北市長侯友宜這個作為,因為確實對防疫有幫助,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是,政府作為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林智群指出,其實這件事情(限制誰出境),是中央防疫中心有這個權力,它來宣布比較適合,不過現行法律的文字過於模糊,當然是給行政部門彈性,不過相對的就是讓行政部門取得一個空白支票,可以發布一堆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當然在現在「防疫高於一切」的氛圍下,人民都會支持,不過法律人關心的,永遠是「國家權力」節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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