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5度酒駕罰不怕 他第6次竟撕公文…法官怒判11個月

記者陳啓明/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鍾姓男子,已經5度酒駕被警查獲,沒想到他仍不悔改,去年8月23日酒後騎機車再度被警方攔下盤查,並測得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83毫克,鍾男被帶回警局後,竟當場撕毀逮捕通知書和酒精測定記錄表等公文書,鐘男因此遭到送辦。苗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判鍾男8個月與3個月有期徒刑。

▲苗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判鍾男8個月與3個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有5度酒駕前科的鍾男,去年8月23日與朋友痛快暢飲後,仍騎機車趴趴走,結果被警方攔檢盤查,當場測得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83毫克,鍾男隨即被警方帶回頭份分局偵辦。

沒想到鍾男被帶回警局後,酒意還沒退,他竟將警方開具的「本人逮捕通知書」及「酒精測定表記錄表」,當著警員的面撕毀,警方因此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罪嫌將鍾男送辦。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鍾男已有5次酒駕前科,卻不知悔改,還是酒後騎車,且在警局無視公權力,將公文書撕毀,因此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判鍾男8個月與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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