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阿姨自拍爸爸「吃蕉」照片 女兒崩潰母更怒!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小樂(化名),去年11月間發現丈夫阿祥(化名)頻繁透過Line與住在隔壁的梁姓已婚女子連絡,傳遞露骨性愛照片,女兒更在爸爸的手機中驚見梁女幫爸爸口交的性愛照片,氣得小樂提告向梁女求償5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梁女應賠償小樂30萬元。

▲法院判梁女須賠償小樂30萬元。(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小樂主張,自己與阿祥婚姻尚屬和睦,不料卻在去年11月間,發現丈夫的聊天軟體LINE,在前年11月13日、12月26日、去年1月2日以及2月16日與暱稱「Mongnhi」的人頻繁往來訊息、電話,甚至互傳對方性器官特寫性愛照片,而這名暱稱「Mongnhi」的人,竟是住在隔壁的已婚人妻梁女。

小樂事後拿著照片與丈夫對質時,丈夫辯稱是網路下載的照片,無法證明與梁女有何姦情,但女兒卻在爸爸的就手機中發現梁女替爸爸口交的性愛照片,認為梁女行為已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向她求償50萬元。至於梁女挨告後,並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梁女侵害小樂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堪認侵害情節重大,梁女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核屬有據;考量兩造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後,認為梁女應賠償小樂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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