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千金被要求吐回贓款 2千萬保釋金降為5百萬交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潤寅386億詐貸案,4日第二波偵結,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等15人被控以假交易不實發票,詐貸中信銀等3家銀行,涉犯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等罪追加起訴。而楊文虎的女兒楊宇晨,日前被以2000萬元交保,但覓保無著被羈押至今,台北地方法院考量證人等皆訊問完畢,沒有再羈押的必要,日前裁定降保至500萬元,限制出境8月,但條件是,楊女必須將存在中國的詐貸相關贓款匯回台灣,否則將改採羈押。

▲潤寅楊文虎千金楊宇晨(左),被以500萬元交保,但條件是,需匯回藏在中國的贓款。(圖/翻攝自楊宇晨臉書)

合議庭認為,楊宇晨與其舅舅王振賢,涉嫌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處理台灣及大陸等相關資產。由於2人至今尚否認犯行,因此合議庭以2人犯嫌重大,又犯罪所得未繳,裁定各20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每星期需有5天,向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報到。

但楊宇晨2人至今都覓保無著,目前持續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由於楊文虎夫妻已被押解回台,楊宇晨雖有羈押原因,因相關證人皆已訊問完畢,因此降保至500萬元,王振賢則是300萬元,限制出境8月,每周需3次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不過合議庭但書,因楊宇晨表示願意將存放在中國的款項匯回台灣配合扣押、調查,若交保後楊宇晨無意匯款,將以有逃亡之虞,改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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