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吸毒後無照駕駛 撞噴騎士害溺水不治…法官判關5年8月

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毒駕害命又肇逃!苗栗縣一名劉姓男子,前(2018)年他吸食完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精神恍惚地無照開著汽車上路,豈料行經苗栗公館鄉文發路與竹安橋路口時,未注意路況和禮讓右方車先行,直接和一輛機車發生擦撞,撞擊力道猛烈,導致騎士不慎跌落水圳後溺水、頭胸外傷併顱內出血,最後傷重不治。肇事後的劉男直接逃逸,事後警方循線逮捕,近日全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後,依服用毒品駕駛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個月。

▲劉男吸毒後開車撞死人逃逸,下場遭判關5年8個月。 (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據苗栗地院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8日下午,有毒品前科的劉姓男子在吸食完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竟不顧施用毒品後,會產生情緒和活動力亢進、運動失調及幻覺、幻聽妄想等精神症狀,直接無照駕駛開車上路。當劉男沿苗栗縣公館鄉大坑村穿龍圳北幹線旁產業道路文發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段與竹安橋無號誌交岔路口時,未減速注意並禮讓右邊來車,因此和同樣行經該路口的劉姓騎士發生擦撞。

劉姓騎士遭撞後,因撞擊力道猛烈,他當場彈飛越護欄跌落路旁水圳,因此溺水並受到頭胸部外傷合併顱內出血、氣血胸等傷害,經送醫搶救仍不幸傷重不治。肇事的汽車駕駛劉男,不僅沒停車查看,還直接當什麼事都沒發生繼續開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並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捕劉男。順利逮到劉男後,經驗尿,確定他於案發前吸食過安非他命。

全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後,法官依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累犯,判其4年6個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亡而逃逸、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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