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不怕「捲房而逃」專家獻策「反設定、預告登記」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20520」除了是總統就職日,更是不少情侶示愛的日子,對於許多情侶會選擇購屋共築愛巢,專家則提醒,婚前購屋時,可採「反設定」或是「預告登記」的方式,當一方有變掛,另一方則能受到相對保障。

▲情侶合購房屋,婚前仍得維護自己權利。(圖/取自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網站)

台灣房屋智庫經理江怡慧表示,我國不動產採登記主義,即使雙方合購,但房屋僅登記一人名下,所有權人有權獨立處分資產;若登記兩人名字,只要有一方拒不配合,房子也賣不掉。情人購屋糾紛不少,最常見的是男方出錢登記女方名字,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因此鬧上法院。

「反設定」或「預告登記」的方式,則能獲得權利保障。舉例來說,不動產若男方出資,但登記女方的名字,男方可以反設定抵押權在權狀上,雙方寫契約去公證,如果到時婚結不成,女方又不返還房子,男方可以強制執行,權利有保障;另外,若有共同出錢的雙方,則須將匯款往來的單據留存下來,作為金流證據。

至於貸款問題,江怡慧表示,情侶購屋建議以考量「經濟最實在」、「先省荷包」為主,在申請貸款時,可由經濟條件佳或是工作收入穩定者為「房貸借款者」,因為借款人如果是百大、千大企業的員工或是收入高且穩定者,或是有軍公教身份,銀行在審核貸款時,通常可以取得較優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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