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稱被男客「按腳筋」、「掐胸」性侵 求償百萬慘輸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阿花(化名)指控,2018年間某卡拉OK女服務員,上班第一天就遭就被董姓男客人用手捏胸部、按壓她右腳「腳筋」限制阿花的自由,趁機指侵,事後阿花發現,女陰有搔癢、發炎等症狀,事後阿花到醫院驗傷、對董男提告,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檢署審理時,董男否認性侵,法官也認為罪證不足,判董男不起訴處分,但阿花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仍以證據不足駁回確定。

判決指出,阿花2018年4月應徵卡拉OK女服務員,同年4月21日是阿花上班的第一天,卻遭到董男「控制腳筋」,趁機性侵,導致處女膜受傷。這件事對阿花的精神上感到莫大的痛楚,因此對董男提告求償。士林地檢署審理時,董男否認犯案,董男指出,阿花在事發後隔天才去驗傷,無法證明他有性侵阿花,且阿花罹患壓力創傷症候群,也不是他造成的。

▲阿花控訴,董男控制她的腳筋,趁機性侵,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阿花敗訴。(示意圖/翻攝自Pxhere)

卡拉OK店葉姓店長指稱,阿花上班當天,阿花呼救與反應被人猥褻,離開前只說「受傷了」,向他索取醫藥費,便給了500元打發。葉姓店長補充,阿花的工作內容主要是負責端茶、清理桌面,無須伴唱,通常是需要輪桌服務,但阿花上班時,始終站在最角落那桌,其他服務生說「那桌小費給最多」。葉姓店長表示,店內是開放式空間,大約有5桌,排列有大有小,多則8人,最多可以擠到20至30人,事發當晚沒有發生客人擋住通道,不讓服務員離開的事情。

董男的友人王姓男子出庭指證,當天沒有人限制服務生的行動與發生爭執,也未見到如阿花所言,店內有80多名四海幫、天道盟兄弟在店內消費,也沒看到董男對阿花作出任何猥褻動作。對此士林地院認為,董男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阿花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勘驗阿花的驗傷紀錄發現,阿花曾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台北榮總、台大醫院驗傷,主訴中提到,阿花左側乳房、右腳踝無明顯外傷,右小腿有輕微瘀傷,陰部有處女膜裂傷無外傷,由於造成這些傷害的時間不明,故無法斷定是被董男性侵所致。高院認為,如果阿花被董男捏住胸部、控制右腳腳筋性侵,理論上胸部和腳踝會有外傷,但實際上卻沒有,基於以上證據,無法認定阿花被董男強制猥褻、性交,且士檢也2次偵查,均不起訴處分確定,但阿花卻要求董男賠償,無憑無據實在沒道理,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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