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襲警層出不窮 擬修法加重刑責:最高判5年

記者張浩譯、徐湘芸/新竹報導

襲警事件頻傳,對警察施暴的民眾大多都被判妨害公務,刑責都在6個月以下,還有人只要付易科罰金就沒事,先前還有鐵警案李承翰殉職,嫌犯被認定精神異常就輕判,引來外界批評,警政署認為處罰太輕,要加重襲警的刑責,朝最高判刑5年來修法。

▲員警在攻堅時受傷,消防上前搶救。(圖/翻攝自黑色豪門企業臉書)

員警受傷倒在地上,消防人員獲報後趕緊將人送醫,其中一名員警左下腹穿刺傷長達20公分。

襲警事件頻頻發生,之前藝人趙駿亞也跟警方發生衝突。

員警:「你離我遠一點!」

▲趙駿亞因不滿交通管制,下車找員警理論,並用力推倒該名員警。

趙駿亞用力一推值勤員警,重心不穩直接往後倒,還撞上後方的路障牌。

妨害公務甚至襲警事件層出不窮,刑事局統計,107年到108年全台就有915人觸法,但通通只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只要易科罰金就能解決,讓外界替警察抱不平。

▲107年到108年全台有915人觸犯妨害公務罪。

民眾:「這樣子對於公權力來說,一點作用都起不了什麼作用。」

民眾:「在一線的基層員警在執法上他有無後顧之憂,可以沒有煩惱的時候去執勤任何一項他可以執勤的任務。」

▲民眾認為,刑責太輕,對員警執法的公權力完全沒用。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因處理票務不幸殉職,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要嚴格修法,保障警察權利。

▲李承翰於值勤時遭襲擊殉職。

鐵路警察台北分駐所員警曾偉銘:「他的法律給予我們相當保障,讓我們有勇氣站在第一線去保護民眾。」

▲曾偉銘表示,修法會讓員警更有勇氣站出來保護民眾。

原本最高判刑3年,現在加重妨害公務罪,只要駕駛交通工具或是攜帶凶器對員警做出攻擊行為,最重判刑5年,罰金也從9千提高到30萬。

▲修法擬判最高5年有期徒刑。

加重襲警法若能通過,就能讓第一線員警執法時能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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