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無照撞飛腦死!21歲警將器官捐贈 侯友宜:真的對不起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樹林區的21歲員警楊庭豪,2日晚間騎警用機車與另2位同仁,前往新北市三多地區處理糾紛,一路上鳴笛閃警示燈,當行經大安路和俊英街口時,騎在中間的楊庭豪突然被張姓少年從右側高速撞擊,2輛機車瞬間撞飛,楊男與張姓少年當場倒地不起。亞東醫院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天下午2點會進行器官捐贈,包括心臟、肝臟等8項器官將捐贈,受惠的人數超過10人。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4)日表示,「真的對不起,孩子交給國家,我們卻沒有把庭豪照顧好。」

▲新北市長侯友宜。

侯友宜表示,「警察局同仁告訴我,庭豪的父母決定讓孩子不再痛苦,忍痛捐出庭豪的器官,遺愛人間,這對父母而言是多麼錐心刺骨的決定,讓我對楊爸爸和楊媽媽只有無限的歉意,真的對不起,孩子交給國家,我們卻沒有把庭豪照顧好。」

侯友宜說,「庭豪去年畢業,來到新北市樹林區才到任十個月,21歲年輕的生命,涉世未深,比我的孩子年紀都還小,面對這樣的不幸,令人傷心與不捨。楊庭豪英勇殉職,在此對庭豪至上最深的敬意,以你為榮。」

楊庭豪在樹林派出所任職10個月,表現深獲好評,意外發生後警政署長陳嘉欽與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也前往探視,為家屬打氣,家人仍難掩哀傷情緒,在現場崩潰痛哭;而肇事的17歲張姓少年2度探視都被家屬拒絕,醫療團隊盡全力希望可以挽救,但觀察後,因已無腦幹功能,經過和家屬討論後,決定讓楊庭豪的器官捐贈,遺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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