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少校狂摸女下士⋯2度偷親摸臀遭判9月還賠1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前陸軍通信連簡姓少校,2017年被控2度性騷擾一名女下士。針對簡男2次對女下士進行性騷擾,台中地院法官最終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簡男9個月徒刑,且須賠償1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台中地院針對簡姓少校強制猥褻的部分判無罪。(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簡男在2017年7月,在連長辦公室趁女下士不注意,伸手觸摸女下士的臀部。同年11月,趁女下士在中山室看管裝備時,短暫親吻女下士的臉頰,女下士不堪受辱提告,簡男於開庭時坦承自己犯行,法官也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簡男9個月徒刑,另外針對女下士求償的6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則判簡男需賠償10萬元。

此外,簡男也被控在2016年的6月某周末,邀請女下士到他家中,女下士因不敢違逆長官,因此赴邀前往,沒想到抵達住處之後,簡男便隔著衣服撫摸女下士的胸部,再強行脫掉其衣服,推倒至床上,最終因為被害人哭泣,事情才結束。同年9月3日,簡男同樣被控又邀女下士到家中,強制猥褻女下士。直到當時女下士哭喊「不要」,簡男才停手。

台中地院在審理時,法官調閱2016年6月4個周末中,確認簡男以及女下士出現的紀錄,認定當時簡男都並未在家中,且在9月3日時,簡男正於部隊內留守,因此難認定簡男有邀女下士到家中,並強制猥褻她。法官最終以罪證不足判簡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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