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成大女研究生並辱屍!清潔工「向家屬道歉」無期定讞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南43歲成大清潔工林榮富,2018年10月猥褻陳姓女研究生未遂,竟然將對方勒斃,棄屍在諮商室的沙發底下,台南地院一二審均認為他有向家屬道歉,故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今(13)日遭到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28日,一名24歲成大教育研究所的陳姓女研究生,獨自一人在研究室內,在校擔任清潔工的林榮富藉故邀約陳女前往無人出入的諮商室,最後強拉陳女導致她倒地,擔心在整個猥褻過程陳女發出聲響,並已抹布塞入陳女口中,並雙手緊掐脖子10至20分鐘,期間還強行親吻女研究生胸部,最後陳女窒息死亡。而殺人的林榮富則將陳女推至牆邊,以沙發掩蓋,並將諮商室上鎖,逃離現場。

▲最高院駁回上訴,林嫌確定逃死。(圖/資料照)

林嫌被捕後謊稱,因為被友人逼債想和陳女借錢,沒想到對方竟然拒絕還口出惡言,他才會氣得掐住對方脖子,當他發現對方窒息時,還替她做10多分鐘的CPR無效,才會逃離現場;林榮富表示,自己無意殺害陳女,純屬意外。事後檢方在陳女的胸罩內側、右側乳房發現林嫌的DNA,整起事件才曝光。

檢方認為,林嫌和死者無深仇大恨,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強制猥褻再勒斃,手段殘忍毫無悔意,建請法官量處極刑。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林嫌涉犯強制猥褻殺人罪,造成家屬難以承受的傷痛,同時對校園治安造成危害,但考量審理中,林榮富已向家屬道歉,加上林有殘疾,難認已達判處死刑程度,對他量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本案上訴到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看法和一審法官一致,故維持原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繼續提起上訴,本案最高法院經最高法院審理,認為二審調查事實完備,認事用法無任何違誤,今日駁回上訴,林嫌確定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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