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再傳貪污案!大城鄉代主席涉索賄 遭聲押禁見

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11:17發稿│11:51更新 修改內文

昨(18)日彰化縣伸港鄉長曾煥彰的納骨塔弊案,收回扣逾828萬元,經彰化地院審理後判決出爐,一審判曾共應執行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這起貪污案才剛宣判而已,沒想到今日又傳出一案!今日彰化縣地檢偵辦大城鄉代表會主席王宏銘涉嫌索賄一事,據悉王在2018年擔任公所秘書時涉嫌向轄區工程廠商索賄,經檢方調查、訊問後,認定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勒索財物罪嫌,也認定他有逃亡、串證之虞,所以上午向法官聲押禁見。

▲彰化縣地檢偵辦大城鄉代表會主席王宏銘涉嫌索賄,今早被檢方聲押禁見。(示意圖/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接獲消息,表示大城鄉代表會主席在任職公所秘書和代表會主席時,疑利用其權勢向施工廠商索賄。掌握情資後,檢方指派檢察官蔡勝浩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兵分多路搜索、調查和訊問後,發現王自2018年到2019年間共透過白手套、地方人士教唆黑道人士恐嚇、阻擋多間公司施工,甚至還揚言發動地方民眾抗議,再藉此向這些公司表達索取財物之意,若這些公司不交付,就陸續會有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受不了的公司們陸續交付10萬甚至百萬給該王姓鄉代主席。

全案經兩次偵查後,索賄共犯黃姓男子和白手套、涉嫌恐嚇的張男、中介協調者和廠商等,共4人已被檢方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昨日檢方發動第3次搜索,經訊後,檢方認定代表會主席王宏銘和洪姓共犯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也有逃亡、勾串證人和滅證之虞,所以在今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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