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繫繩逛夜市!比特犬「發狠咬死貴賓」失職飼主卻免負刑責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比特犬攻擊性強,咬合力驚人,台灣原住民排灣族人也會飼養比特犬幫忙狩獵山豬,因牠一旦咬住獵物,「會戰鬥到死為止」。高雄瑞豐夜市日前傳出比特犬發狂咬死貴賓狗,現場3個大男人都壓制不住發狂的比特犬,貴賓狗經2天搶救不幸離世。台灣法律規定,貴賓狗的主人雖可向比特犬飼主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但比特犬咬傷的是寵物狗而非人,因此其飼主不須負擔刑事責任。

▲比特犬逛夜市沒牽繩,發狂咬死貴賓狗。(圖/翻攝自Dcard)

法務部指出,攜帶寵物外出以前,飼主必須要作好萬全的防護措施,且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避免寵物侵害到他人的權利;具攻擊性、23公斤以上的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

另外,具攻擊性品種或有攻擊紀錄的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除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外,應戴口罩作為防護措施。

所列舉具攻擊性犬類的品種包括:比特犬與此類品種混血的犬隻、日本土佐犬與紐波利頓犬。違反規定者,依同法第二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要處飼主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只要當天比特犬飼主沒有給狗兒拴上狗鍊,主管機關便可以依法對飼主處以行政的罰鍰。

至於民事責任方面,寵物所引起的權利與義務,都要由主人來行使與負擔,帶著動物外出溜達者雖然不是動物的主人,也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這件「狗咬狗」新聞的主角是大狗,受害者也是狗兒,狗主人或者占有人在民事上都得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不過,比特犬咬傷的是寵物狗而非人類,因此其飼主不需負擔刑事責任,由於我國刑法規範的是懲處犯罪行為的人,《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也不例外,且該罪並不處罰過失犯,純粹由狗自主的行為使他人的物,也就是小狗造成損害,無關於人的故意,那就不發生要受刑事「毀損罪」懲處的問題。

 

加入 @setn 好友

2024西港刈香甲辰香科武陣大會師 台灣第一香🚨直播搶頭香🚨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