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遭拒摧毀「女神」!扒衣凌虐逼簽本票 5人下場出爐

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市20歲陳姓男子追求24歲女子青青(化名)遭拒,竟夥同5名友人前往青青上班地點埋伏,見她下班後,將人強押至烏來山區凌虐、拍裸照,隔日再押往地下錢莊借錢,摧殘曾經心目中的女神,過程因被民眾目擊報警,全案這才曝光,如今法院判決5人下場出爐。

▲陳男夥同5人前往青青上班地點,將人強押上車載往烏來凌虐。

判決書指出,陳男苦追青青遭拒竟惱羞成怒,今年4月19日晚間,夥同李姓、蔡姓、連姓男子及林姓少年、楊姓少女等5人,前往青青工作醫院外堵人,將她載往烏來山區,命她自行將身上衣服脫光,手部以衣物反綁後,徒手及持拖鞋毆打,並拍下裸照後,再抓青青頭部撞路燈鐵桿,並將她載往地下錢莊借貸10萬,但因青青文件不齊失敗,眾人打算隔日再繼續。

李男將友人全數送回家後,竟趁著與青青獨處機會,竟對她性侵得逞。隔日晚間,陳男等人再度帶青青前往錢莊,並恐嚇「如果再借不到錢就死定了,敢亂跑就讓你斷手斷腳」。錢莊老闆發現青青滿身是傷、神情有異,偷偷塞了200元給她後,讓她從後門搭乘計程車逃跑。

▲錢莊老闆見青青滿身是傷,偷偷塞了200元給她逃跑。

陳男等人發現後,一路尾隨計程車,最後在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附近逮到青青,再度強押青青上車,前往中和區觀音寺旁空地,並以長桿、高爾夫球棒毆打凌虐,過程因被民眾目擊報案,警方展開調查,最後於21日凌晨救出青青,並將陳男等5人逮捕到案。

陳男等人否認犯行,卻無法解釋為何2度陪同青青前往借錢等情事,因青青指證歷歷,眾人才坦承犯行,最後仍未與青青達成和解。

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陳男4年6月徒刑,另依傷害、共同妨害自由等罪判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李男則判處7年徒刑,傷害、共同妨害自由等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兩人因未成年,分別判處9月及7月,尚有一人因死亡獲不起訴處分。

▲陳男只因追求遭拒,竟凌虐、簽本票報復青青。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加入 @setn 好友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