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防移工淪破口!「1人1室」14天檢疫+7天自主管理

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12/09 14:20 發稿 | 16:23 更新:新增影音 】

為了避免移工宿舍淪為防疫破口,勞動部針對自主健康管理機制進行檢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即日起移工完成14天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也要求仲介和醫管公司落實「1人1室」。

▲即日起移工完成14天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並盡量採1人1室。(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規定,為求掌握移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行蹤和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公告日起,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一、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login.php),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1人1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目前部分醫管公司已做到「1人1室」,中央也會輔導仲介業者和醫管公司落實,其餘在實行上真的有困難者,應要求保持1.5公尺安全社交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勞動部指出,目前部分醫管公司已做到「1人1室」,中央也會輔導其它仲介業者和醫管公司落實。(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國內防疫安全,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上開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及第67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說明,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的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30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上述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指揮中心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日,自明(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在完成檢疫程序後,應在隔天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述措施有疑問,可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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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武漢肺炎,肥皂勤洗手、必要時戴口罩、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少去人多的場所、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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