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煙火「火星亂竄」?少女騎單車臉遭燙傷成「血紅坑疤」

記者蘇怡璇/新北報導

跨年放煙火釀禍?有民眾在臉書社團PO出,女兒12/31日晚間騎腳踏車行經星光公園附近時,突然臉上一陣刺痛,還伴隨著灼熱感,用手一摸流血了,回家仔細觀察傷口,就像是被「火星」灼傷,媽媽懷疑「可能被飛來的煙火燙傷」,特地上網提醒,附近行人運動的,請大家小心安全。

▲媽媽在「汐止集團」貼出女兒臉上險遭毀容的照片。(圖/翻攝汐止集團臉書)

女兒白皙的臉上,出現好幾個猩紅的傷口,大大小小的傷口,光用看的就覺得很痛,除了臉上之外,手掌上也有類似的傷痕;這些傷痕全都是跨年夜當晚,女兒騎自行車行經汐止星光橋靠近星光公園時,從天而降的煙火,所造成的。發文的媽媽除了提醒大家行經該路段時要小心之外,也納悶的提問「河堤附近可放煙火鞭炮嗎?2側行人走動真的危險」。

▲媽媽在「汐止集團」貼出女兒手上也有燙傷痕跡。(圖/翻攝汐止集團臉書)

底下網友留言回覆,真的太危險,也有人提醒媽媽一定要帶孩子去看醫生,畢竟女生的臉蛋真的很重要。但河濱公園散步、騎車的人真的不在少數,若放鞭炮煙火成為常態,恐怕讓許多人擔心安危。但根據台北市政府的規定,「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農曆正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國慶日」的確有開放河濱公園施放煙火炮竹,但地點只有下列兩處:

(一)新店溪流域: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二)淡水河流域: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因此原PO受傷的地點若有人違反規定施放煙火導致受傷,若相關單位追查,施放者恐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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