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懷宗認了「基本事實」涉詐3百萬助理費 200萬交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等人,被控涉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並挪為私用,12年來共詐約300萬餘元。士林地檢署26日發動搜索傳喚,訊後將潘懷宗、辦公室主任陳玉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犯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潘懷宗200萬元交保後候傳,陳玉臺15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潘懷宗被詐領公費助理薪資,200萬元交保。(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潘懷宗一開始否認犯案,強調聘僱助理費用皆為陳玉臺處理,他完全不知情細節。但檢方偵訊後,似乎為了拚交保,「承認基本事實」,並表示願意負責。

檢調追查,涉詐助理費的人頭帳戶,皆為陳玉臺在台北市士林區開設的鐘錶店員工、姊姊和姪子提供帳戶,但3人並未實際到潘懷宗的服務處工作。而陳玉臺以提款卡3次將現金提領一空後,疑挪為私用,檢方將進一步擴大追查金流。初估12年來不法所得多達300萬餘元。

士林地檢署26日指揮調查局兵分6路搜索傳喚潘懷宗、陳玉臺在內共7名被告,訊後以有串供、滅證之虞,將潘懷宗、陳玉臺聲請羈押禁見。其餘人則分別獲5萬元交保或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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