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喝水被罰!他控「搶錢式執法」 警方公布畫面打臉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與妻子日前到北投區逛完賣場,在車上脫下口罩喝水,準備駕車離去時,卻遇上巡邏警員攔查,並被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江男拿出手機蒐證時,警員卻說要將罰單金額從3千元改為1萬5千元,不禁讓他痛批「搶錢式執法」,而警方也公布密錄器影像,整個執法過程中,僅表示未戴口罩罰則範圍,並未說出要將罰單金額改成最高罰則,並指出警方製單過程並無疑義。

▲警方發現2人未戴口罩。(圖/翻攝畫面)

江男向媒體投訴指出,自己與妻子本(7)月8日下午4時許到北投大賣場逛街完,覺得口渴,返回車上脫下口罩喝水,就遭警方各開罰3千元,後續他拿起手機錄影蒐證,警方卻宣稱將開罰金額提升到1萬5千元,不禁讓他痛批是搶錢式執法!

而警方也公布密錄器影像可見,關渡派出所警員巡邏途經中央北路四段、大度路口時,發現江男與妻子未戴口罩,於是質問他們「為什麼沒戴口罩?」接著要求江男將車輛停到路邊,製作「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通知書」,並向江妻說明開罰範圍,完全未提到「更改罰單金額」,接著警方更好言勸說2人「你們不保護自己,也要保護別人」

▲警方製單準備告發。(圖/翻攝畫面)

江男不滿遭到裁罰,準備與警方理論時,妻子雖曾在旁勸說「好了啦!本來就錯了,你就好好講話就好」,但江男後續仍拿起手機,對著警員拍攝蒐證,不斷高喊「你有宣導嗎?你有勸導嗎?就直接開罰」,警方則硬起來大喊:直接開罰!

後續北投警方表示,三級警戒期間,外出必須全程配戴口罩,並公告自5月26日起,不須勸導、逕予舉發,針對開車是否戴口罩議題,依照規定自行開車者,若是2人以上同車,就應配戴口罩,若為獨自駕車,在密閉空間,不影響、不接觸他人,可以不用戴口罩,而整個製單過程並無疑義,至於最後裁罰結果,仍需由主管機關認定。

▲江男拿起手機蒐證。(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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