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賣田補貼苦命媳 妻怒告盜領結局逆轉
桃園一名張姓婦人控訴媳婦陳女在8年間盜領其農會帳戶內620多萬元,憤而提告求償。然而法院審理後發現,該帳戶資金實為公公生前賣地所得,並非婆婆個人資產,且提領款項多用於全家生活開銷。法官考量婆婆無法證明媳婦侵占,且該筆款項實質所有人為公公,最終判決駁回婆婆請求,媳婦免賠。此案件凸顯家庭財務糾紛中,資金來源證明與用途釐清的重要性。婆婆因無法提出侵占證據,且未能釐清財產權屬,導致訴訟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提醒民眾處理家庭金錢往來應明確記錄,避免日後衍生不必要的法律爭議。
2026/09/24 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