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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被害人要求!賈永婕提檢討毒駕篩檢機制 刑事局:警員會依職權查處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賈永婕要求檢討毒駕篩檢機制,刑事局認為警方會依職權查處。(圖/資料照)

▲賈永婕要求檢討毒駕篩檢機制,刑事局認為警方會依職權查處。(圖/資料照)

賈永婕參加唐綺陽網路節目《星時代調研所》,與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一同探討交通安全議題;11日賈永婕在社群發文表示,她想起康橋環台活動發生的車禍事件,若非熱心人士第一時間提醒她要求進行毒品檢測,恐怕至今仍無法得知事件真相;對此,刑事局表示,警員會依職權逕行查處 ,無須受害者提出要求。

賈永婕以「交通議題真的是值得全民關注的議題」為標題,並表示依據現行制度,警方無法主動對肇事者進行毒品檢測,必須由受害者家屬提出要求,相關程序才會啟動。

賈永婕指出,當時她得知此規定後,立刻聯繫學校通知家長,並在第一時間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明確提出驗毒要求;賈永婕還說:「也許有人會說,確認對方是毒駕又如何?但我認為,補償是其次,我們追求的是真相。而真相,無價!」

賈永婕認為,倘若受害者傷勢嚴重甚至昏迷,家屬未能即時提出驗毒申請,肇事者可能因此規避法律責任,導致正義無法伸張。賈永婕呼籲,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檢討並修正毒駕篩檢機制,賦予警方更多主動權力,才能為市民爭取更完善的交通安全保障。

對此,刑事局表示,警員抵達交通事故現場,倘若發現駕駛人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除依相關法規偵辦外,均可要求駕駛人配合採集尿液,或報請檢察官核發採集尿液鑑定許可書,警員會依職權逕行查處,無須由受害者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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