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 人妻已婚10年,育有2子,卻在學開車時,跟駕訓班教練搞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台中人夫小綠(化名)跟妻子小雯(化名)結婚10年,育有2子,未料2年前,愛妻學開車,跟駕訓班教練大壯(化名)偷情;兩人還用棒球術語作為暗示性密語,小綠還在車內發現已拆封的避孕藥,氣到求償5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社經地位判大壯應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雯(化名)結婚10年,育有2子,2023年妻子去台中某駕訓班學開車,未料,卻跟教練大壯(化名)發展出婚外情,丈夫發現,他行為異常,頻繁晚歸、多次藉故外出不願透露行蹤。
小綠查看車內行車紀錄器,才發現,愛妻小雯跟大壯在車內親密互動,逾越正常社交關係;雙方對話內容提及,「背靠背」、「完全打擊」、「為什麼?你不想跟我成立棒球隊哦?那明天要一起幹到爽哦。」、「不喇舌就是觸身球。不跟我那個就是把我三振。幸虧我很會盜壘,盜死你。」等使用棒球術語暗示性行為,甚至還在車內發現已拆封的避孕藥。
此舉,讓小綠受極大精神痛苦,憤而向大壯提告求償50萬元,另駕訓班未盡監督之責,應負連帶損害賠償。
大壯則主張,女方未提及婚姻狀況,也沒佩戴婚戒或表現已婚身分特徵,無從得知已婚,且互動親密,然此僅為私人情感交流,與知悉婚姻狀態無必然關聯,請求駁回告訴。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未採信大壯說詞,認為,他的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足以破壞婚姻圓滿幸福;認為他應賠償15萬元;至於駕訓班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