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連姓偵查隊小隊長捲入洩密案,經檢方調查還其清白。(圖/翻攝畫面)台中市一名連姓偵查隊小隊長,日前遭詐騙集團蔡姓主嫌爆料「搜索前有收到消息」,意指連員洩漏搜索時程。今年初,連姓小隊長遭撿廉搜索,並以1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近日偵結,經勘驗連員手機並訊問證人,發現僅有蔡嫌一人指證,也找無其他證據佐證連姓小隊長有洩密,予以不起訴處分。
連姓小隊長綽號「樂咖(長腳)」,在台中市警察局服務時期先後待過第五警分局、第二警分局等。日前台中市刑大追查宜蘭某被害人時,發現被害人曾遭蔡嫌等人囚禁在北屯3日,而偵辦此案的刑大林姓隊長認為被害人筆錄不完整,又聯繫不上對方,便請託同是宜蘭人的「樂咖」返家時順道前往再次製筆錄。
經檢方調查,發現第五警分局承辦該案的陸姓偵查佐,曾將被害人資料傳給「樂咖」以便聯繫,因此「樂咖」才掌握部分資料,加上「樂咖」也在警方公務群組內,知曉警方「掃黑專案」時程。
2023年4月21日,連姓小隊長與家人前往鎮瀾宮大甲媽遶境,在場巧遇蔡嫌及其友人邱男,過程中疑似將警方鎖定的嫌犯照片提供給蔡嫌確認,並洩露警方將有「掃黑專案」。直到同年5月4日時,警方前往搜索逮捕蔡嫌時,蔡嫌直接嗆「有一個綽號『樂咖』的『消息來源』有提前告知警方行動日期」,並在警方上門前就更換手機、刪除資料。
訊問時,連姓小隊長坦承曾與蔡嫌等人在大甲媽遶境時相遇,蔡嫌也是透過他案認識的邱男介紹認識蔡嫌,不過是為了督促邱男「不要再亂搞」,並無洩漏偵查秘密。連小也喊冤,雖有受指示前往向被害人補筆錄,但僅掌握被害人筆錄內容,對於其他資料都不清楚,也未拍攝其他資料。
蔡嫌則以證人身份表示,與連小碰面時,他在地下室拿出照片問自己是不是手機上的人,並且稱「我們分局有人要針對你,要注意安全」,進一步追問時間時,連小則回應,「警察不會這麼笨在大甲媽遶境的時候抓,大概是遶境後到5月7日之間,看要不要離開台中」。
不過與蔡嫌同行的邱男等人都否認雙方有交談,也沒有拿出手機比對身份,邱男向檢方說,當時只有跟連小介紹蔡男住北屯,「若蔡男在轄區作亂就把他抓起來」等語。市刑大林姓隊長也說明,當時僅有連小找陸姓偵查佐拿被害人資料,彼此支援很正常;陸姓偵查佐則說,只是因為連小要回宜蘭,請他順道幫忙,並沒有提供太多資料給連,且連小也沒已讀資料。
後續經檢方勘驗連員手機、通訊紀錄等,也未發現瀆職等犯行。該案僅有蔡姓主嫌一人指證,難以認定連姓小隊長洩密,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