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租服全聯會表示,租約若限制三年租期侵害契約自由,並提出六大主張,籲政府兼顧房東與房客權益。(圖/記者陳韋帆攝影)針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租服全聯會)昨(10)日率全台19縣市公會理事長赴內政部座談,直指三年限制租期侵害契約自由,並提出六大主張,籲政府兼顧房東與房客權益。
此次租服全聯會訴求包含:反對三年限制租期、修正《公證法》第十三條、反對以斷水斷電解決惡意占用、租金漲幅回歸市場、支持婚育租屋利多、包租房東納入公益出租人優惠。會中強調,修法應以平衡房東、房客與市場發展為核心。
修法訴求
租服全聯會指出,強制三年租期及續約限制,恐讓誠信房客保障不增反減,反而被惡意承租人鑽漏洞。對於房東收回自用的查核方式也不明確,恐引發租屋對立。另建議《公證法》修正,租約若經公證,承租人逾期不繳租,房東可逕行聲請強制執行,以免長期財務損失。
在「斷水斷電」措施部分,租服全聯會認為無助解決惡意占用,且易衍生安全與賠償爭議,應改由公證契約具強制執行力,讓法院民事執行處可形式審查。另主張租金漲幅應回歸市場機制,否則將造成空置率上升,不利健全發展。
婚育利多與政策建議
租服全聯會對於修法中提出的婚育租屋政策表示支持,包括社宅承租年限延長至十二年、補貼加碼、條件放寬及育兒設施補助,皆有助降低年輕世代租屋負擔,營造更友善的婚育環境。
同時呼籲,將房屋委託專業業者代管的房東,也應享有與公益出租人相同優惠,才能確保公平性,並提升更多房東投入市場意願。
期盼平衡居住正義
租服全聯會說,感謝消保處、內政部、國家住都中心及多個民間團體提供意見,認為透過座談交流,能融合同時兼顧房東、房客與業者的聲音,才是完整居住正義的展現。
租服全聯會最後強調,修法草案仍在研議階段,未來將持續舉辦論壇並邀集律師、公證人與NGO團體參與,期盼政府能廣納意見,推動租賃產業正向發展,讓居住環境更為公平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