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袋內是石棉瓦。(圖/翻攝畫面)高雄鳳山溪昨(2)日晚間傳出烏龍驚魂!晚間10時許,民眾撥打電話報案指稱「有人丟數包麻布袋、塑膠袋,袋子還會動」,驚覺有異,警方對此不敢大意,立即趕赴現場,而高市消防局也出動消防車及器材車到場,最終發現袋內是石棉瓦。
警消2日晚間10時許接獲一名少年報案,指稱有一名男子形跡可疑徘徊在鳳山溪旁,甚至繞了多趟,第一趟對方並沒有停下來丟東西,但第二、第三趟,該名男子騎著機車,從溪旁的步道往下丟了麻布袋及塑膠袋。少年表示,當時看到那個麻布袋很沉的感覺,甚至還有在動的跡象,驚覺有異緊急報警,而員警到場後則與他們了解情況,並會同消防來回搜尋。
消防局獲報後也出動鳳山、鳳祥兩支分隊前往搜索,警消人員約10名,大批人力在河邊來回搜尋但都無果。消防原先結束搜索,本想先收隊明日若需要再搜,不料消防車還在返隊途中,警員就發現了麻布袋,再把消防叫回現場,也讓氣氛一度緊張。
警消在附近地點進行搜查。(圖/翻攝畫面)消防隊回到現場後,確認有兩個麻布袋,一個在水中,另一個在河邊的草叢中,因此警消人員只能利用梯子下到河邊;警消下到河岸旁後,由於草已經長到跟人一樣高,消防隊員只能利用工具確認前方可走的路,最後順利搜獲第一個袋子,結果裡面竟然是「石棉瓦」。
而第二個袋子離岸邊有一段距離,數名消防人員把破壞器材綁起來當成「標槍」,利用標槍的方式投出,前前後後投擲了10多次,好不容易順利將袋子勾上岸,打開後,裡面一樣是石棉瓦,而且兩包都有一定的重量。
警方立即調閱週邊監視器查緝行為人陳姓男子(37歲)到案說明,調查後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請主管機關裁罰。警消表示,石棉瓦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對人體有害,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若是民眾違法棄置或焚燒,可處以6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男子亂丟麻布袋的行為,不僅造成大批警力跟消防浪費2個小時的時間,就只為了找麻布袋並撈起,造成困擾外,後續也將吃上高額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