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男子7年前,開車出門,遭遇意外事故後失蹤,音訊全無,他父親向法院對失蹤兒子聲請死亡宣告獲准。(示意圖/Pixabay)高雄市男子阿國(化名)7年前,開車出門,遭遇意外事故後失蹤,音訊全無;他為家中的次子,案發後父親報案請求協尋,至今未尋獲,因生死不明已逾7年;向法院對失蹤兒子聲請死亡宣告獲准。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2018年8月23日開車出門,遭遇意外事故,音訊全無;他為家中的次子,案發後父親報案請求協尋,至今未尋獲,生死不明已逾7年;向法院對失蹤兒子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依據失蹤者紀錄資料、在監在押資料、入出境資料、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就醫紀錄資料及失蹤經報警協尋,堪認阿國自2018年8月23日就已失蹤。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為,阿國失蹤迄今已逾7年,他家人聲請宣告死亡,核屬正當,應予准許,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