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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領11,500元速審速撥 延長發錢到7月31日

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勞動部為補助全球關稅衝擊下九大產業,推動補助充電計劃,針對9領域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標準依受僱勞工減班休息前1至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之差額的70%計算,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1,500元,最長可領6個月。(圖/資料照)
勞動部為補助全球關稅衝擊下九大產業,推動補助充電計劃,針對9領域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標準依受僱勞工減班休息前1至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之差額的70%計算,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1,500元,最長可領6個月。(圖/資料照)

為協助因產業景氣波動而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穩定就業,勞動部於114年8月13日公告實施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並考量部分產業仍面臨經營壓力,進一步公告自115年2月1日起延長辦理期間至115年7月31日。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透過「通報預告」、「專人輔導」及「速審速撥」三大服務,協助轄區企業與勞工在減班期間穩定收入、安心就業。

北分署說明,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係針對因國際經貿情勢變動,經勞雇雙方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之企業勞工所設計,目的在於減輕減班休息期間薪資落差對勞工生活造成的影響,並協助企業穩定留才。本措施適用於「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9大行業別之受僱勞工。於延長公告期間內,若雇主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完成列冊通報,勞工即可於實施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向分署申請減班休息期間之薪資差額補貼。

薪資差額補貼標準依受僱勞工減班休息前1至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之差額的70%計算,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1,500元,最長可領6個月。此外,為鼓勵勞工在減班休息期間持續精進職能,勞工如於減班期間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相關職業訓練,亦可合併請領訓練津貼,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6,300元,在穩定收入的同時提升專業技能。

為使措施即時發揮效益,北分署主動提供「通報預告」與「專人輔導」服務,協助企業與勞工釐清申請資格與作業流程,並結合「速審速撥」機制,加速案件審查與補貼撥付,縮短勞工等待時間。以新北市某汽車零件製造廠為例,員工林先生因景氣影響訂單減少,每月減少上班4日,經北分署即時輔導協助申請後,已順利領取薪資差額補貼,讓他在減班期間仍能維持基本收入,安心度過景氣調整期。

#廖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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