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詐貸「騙472億」 潤寅董娘王音之遭求刑30年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向14間銀行詐貸共472億元。台北地院21日開庭審理,王音之部分上午辯結。檢方指出,本案是國內史上最大宗詐貸案,並認為王音之是主謀,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具體求刑30年。王音之則當庭落淚「潤寅不是集團,就只有我一個人」,願意扛下所以罪責,希望法官可以輕判他的家人及配合廠商。

檢方認為,本案是目前國內史上最大的詐貸案,犯罪時間長達10年以上,先後共有14間銀行受騙,不法所得高達472億元,嚴重影響國內財經市場,恐怕受害銀行無法拿回損失。

▲檢方求處王音之30年徒刑。(圖/翻攝畫面)

王音之主張資金都進到公司,並未挪為己用,但檢方依據其他被告及王音之的供詞發現,王家其實沒有錢,因此生活費、保險費等費用都是公司支付,連不動產都是用公司的錢買的,顯然有從中獲利,檢方也對這部分舉證,認為全案並非王音之認罪就可以解決,更何況她犯後一度逃亡海外,並否認洗錢,因此具體求刑30年。

對此王音之當庭崩潰,聲稱自己從25歲開始工作到62歲,「幾乎整天24小時都在工作」,無意詐財只為了還債,沒想過可以過好日子,自己因為週轉不過來,壓力過大罹患胃癌;她表示尚逸實業在1982年因為經營不善倒閉,她因此欠下3億元的債務,之後成立潤寅到伊朗打拚,因此還清債務,並在讓台灣品牌在伊朗有知名度。

「美國經濟制裁伊朗,害慘了我」,王音之補充,沒想到伊朗被美國經濟制裁,重挫潤寅她才落至如今下場,配合廠商都知道她的過去與努力,才會出手幫忙,希望法官可以對她的家人和配合廠商從輕量刑。

▲王音之自曝自己壓力過大,罹患胃癌。(圖/翻攝畫面)

王音之的律師凃逸奇指出,王音之詐貸來的40多億,大多用來支付手續費、利息,購買的不動產都在潤寅名下,如果她為了占為己有,就該在出境前處理掉;偵查期間王音之在海外,沒辦法認罪,如今她在審理時認罪,雖然王音之的供詞有點避重就輕,不過自己和對方討論案情時,認為她確實有點不好溝通,並不是刻意迴避問題,因此希望法官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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