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殺人被重判 逃亡3年未到案!通緝照曝光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王欣逸通緝照。(圖/翻攝自高檢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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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劇《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現年28歲)7年前在桃園參與青少年鬥毆,他持西瓜刀砍殺曲姓少年,導致少年傷重不治,一審王欣逸被判刑15年,案件上訴二審,審理期間他卻棄保潛逃遭通緝,二審被改判17年,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7年定讞,不過王欣逸自前年遭通緝後,至今仍未到案。

王欣逸因殺人罪一審判刑15年後獲交保,但二審審理期間棄保潛逃,高檢署官網通緝查詢系統中,可以找到王欣逸的通緝照片,據資料顯示,王欣逸2021年8月25日起遭到通緝,案由是「妨害自由、殺人」。

判決指出,2016年7月間,桃園葉姓和李姓少年發生糾紛,王欣逸在友人邀約下,攜帶西瓜刀、球棒分乘2台車前往尋仇,發現李姓少年與其3名友人後,王欣逸等人分持西瓜刀、球棒朝對方揮砍、圍毆,其中一名曲姓少年因腦部重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王欣逸等人因此被依殺人罪起訴。

一審王欣逸被判刑15年後獲得交保,案件上訴二審,王欣逸卻棄保潛逃,審理期間從未到案遭通緝,二審王欣逸遭判刑17年。全案經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7年定讞。被害少年家屬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二審判賠126萬餘元,現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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