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林姓網友留言罵賴士葆「漢奸走狗賣國賊」挨告,北檢不起訴。(圖/資料畫面)
一名林姓網友在罷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罷團「文山退葆」臉書粉專留言,批賴士葆「漢奸走狗賣國賊」,被告涉犯公然侮辱罪。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網友僅是在「抒發個人政治立場」,且未反覆、恣意謾罵,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於1月28日凌晨,在罷團「文山退葆」臉書粉專上留言,痛罵賴士葆「漢奸走狗賣國賊」,賴士葆因此向警方報案,提告公然侮辱。
檢方認為,林姓男子列出5點呼籲罷免理由,綜觀其脈絡,僅最後一項罵賴士葆,並非反覆、恣意謾罵,且為表達個人政治立場,一時情緒,才會發文評論,因此難認僅1句話便涉公然侮辱,給予林姓男子不起訴處分。